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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发明和实用新型”系列微课堂 | 第四十四讲 外观设计专利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检索中的应用

来源: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作者:发布时间:2023/7/27 15:20:01

1-引言

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中,采用下列符号来表示对比文件与权利要求的关系:X-单独影响权利要求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Y-与检索报告中其他Y类文件组合后影响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的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公告文本中的技术内容以图片为主,仅在产品名称和简要说明中有少量文字信息,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才属于确定公开的技术特征。而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就决定了外观设计公告文本中的附图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只限于产品的外观部分,产品内部的结构是无法从外观设计的公告文本中得出的,这进一步限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作为评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三性证据的适用范围,因此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可以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作为X/Y类对比文件来对其进行新颖性/创造性的评述,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简要介绍一下检索外观设计专利的技巧。

2-案情简介

案例一:


权利要求1:连接台板,包括台阶式连接的上台板(1)和下台板(2),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台板(1)上部沿长边方向阵列有若干上连接孔(11),所述下台板(2)上设有与连接孔(11)对应的定位槽(21),所述定位槽(21)与对应的连接孔(11)圆心俯视投影的连线,与连接台板长边俯视投影所在直线相垂直。

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均为该产品外部结构特征,其均可从该产品的不同视图中被公开,那么该案件的检索重点就可以放在寻找实物,通过对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初步检索,快速得到了一篇专利权人本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可以作为评价其创造性的X类文件:

案例二:

权利要求1:一种防护头盔,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防止撞击的左衬垫部(1)、右衬垫部(2)、中间衬垫部(3),所述中间衬垫部(3)从额头处沿头顶延伸至后脑处;所述左衬垫部(1)与所述右衬垫部(2)分别位于所述中间衬垫部(3)的左右两侧,且两者通过连接组件(4)连接于所述中间衬垫部(3),以形成一个与头部相适配的半球形。

通过对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初步检索,得到了一篇专利权人本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虽然其不是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但是可以利用其清晰的产品图片在商用专利检索平台进行图像检索。

以下该外观设计专利中的产品立体图:

通过该图片或者该外观设计的公开号在智能检索系统中进行图像搜索,得到20650条结果,当检索结果过多时,可以通过外观专利的分类号进行进一步的限定,在该案中,用分类号“02-03帽子、头部遮盖物”进行二次限定后得到7912条结果。

除了采用分类号进行进一步限定外,还可以通过对公开日或公开年来进一步限缩检索范围,在该案中,进一步用公开年(由于待检索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为20141029日,因此将公开日为2015-2021年的非现有技术文献)限定后可以排除大部分非现有技术,得到2557条结果,通过浏览得到一篇可评价其创造性的X类文件:

3-结语

1、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当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大部分为产品的外部结构特征时,这类技术方案可以采用检索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对比文件的策略。

2、我们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过程中,针对检索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对比文件的情况,既可以采用追踪专利权人/发明人本人的外观设计专利,也可以利用其附图或产品外观设计图片作为检索对象,在商用检索平台的外观设计库中进行图像检索,并通过分类号、公开年、关键词等条件进行筛选以降低文献浏览量,以达到提高检索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