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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外观设计”系列微课堂 | 第二十九讲 多角度扩展检索关键词,提高外观设计检索效率

来源: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9/6 16:53:05


多角度扩展检索关键词,提高外观设计检索效率


一、法律概念和适用情形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在外观设计的检索过程中,检索员通常会更关注产品的视图,多采用图像检索模式,但也可以挖掘产品信息,例如通过分析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用途等文字信息,进行关键词扩展,提高检索效率。本文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挖掘关键词进行检索的过程为例,来介绍如何挖掘产品信息,多角度扩展关键词。

二、案例介绍

(图片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本专利产品名称为锁具面板,从授权公告文本看,未请求保护色彩,属于形状和图案相结合的外观设计。本专利视图为绘制视图,与实际售卖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会给检索带来一些噪音和干扰。考虑上述原因,首先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对该产品进行检索,找到产品售卖页及照片视图,得知该产品为一款智能锁的锁具面板,具有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功能,可以得到扩展后的关键词“智能锁、人脸识别、指纹锁、防盗门锁”

在常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虽然能够检索到该产品的售卖信息,但是并没有申请日之前的晒单评论可以作为证据。因此,转入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检索。由于微博没有图形检索模式,只能采用关键词来进行检索。通过在“智能锁、人脸识别、指纹锁、防盗”等关键词未检索到可用的证据。随后,变换关键词为“飞* 智能锁”得到了用户“探**lock”于申请日前发布的一篇微博。该条微博展示了一款锁体面板的外观设计,即对比设计1。

(对比设计1为上图右侧的锁具面板,图片来源于网站“新浪微博”)


本专利与对比设计1相比,整体形状和组成结构基本相同,把手前端面的贴边设计及图案设计基本相同,安装板前端面均有一个外凸梯形结构,已经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整体视觉效果。区别点主要在于把手侧面及后端面的设计和中间连接杆的形状略有不同,对比设计没有完全展示上述部分的设计。上述区别点占产品整体比例均较小,属于局部细微变化。因此,本专利与对比设计1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


本案中,通过互联网检索,得到该产品的售卖信息,通过售卖信息提供的功能、用途、技术特征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多角度提取出关键词,从而得到有用的对比设计。

三、案例启示

在外观设计检索中,除了采用图像检索模式外,还应当在关键词的扩展中充分挖掘产品信息。一方面应仔细观察被检索产品的各视图,从形状、结构、图案和标识等各个方面进行关键词的归纳总结,如果本专利视图为绘制视图,可以先在互联网检索,找到产品售卖信息以及照片视图,对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有更明确的认识,并加以分析后再进行检索;另一方面也应当提取被检索产品相关文本中的文字信息,尤其是产品名称、用途、型号等,获得有用的关键词。此外,在检索过程中,还应尝试多次变换关键词,通过产品名称和用途、产品型号与产品名称等词组进行多重组合进行检索,更快地找到合适的对比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