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索咨询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24/4/21 14:50:27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与协议合作方的代办处/工作站合作协议,合作期满未续签暨表示合作终止。鉴于此,我中心现公告如下:
我中心已解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烟台中俄基地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深圳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南京)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湖南代办处资格。上述各方不得再悬挂我中心授予的带有我中心字样的代办处/工作站牌匾,不得再以我中心代办处/工作站的名义开展协议约定的工作,不得再以我中心代办处/工作站名义出具的任何文件;否则,我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给我中心造成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我中心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地区客户业务委托或咨询可直接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2019年9月16日
附:解除资格的代办处/工作站信息
代办处/工作站 |
协议合作方 |
终止合同日期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烟台中俄基地代办处 |
烟台高新国际科技合作有限公司 |
2018.4.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深圳代办处 |
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
2018.6.1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南京)工作站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18.5.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湖南代办处 |
湖南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
2019.7.2 |